曾经沧海的擂台
1422
首页曾经沧海的个人中心擂台

【擂台】卖淫女可以做公务员不能做舞女 越权规定将被纠正

发起时间:2010-08-27 22:32:28 | 结束时间:2010-09-27| 状态:已结束 |下注:100
    据报道,北京千余家娱乐场所的8万余名从业人员均已办理了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其中记录从业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无卡者将不得从业。警方在办卡中发现有吸贩毒、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法规禁止从业的438名前科人员,责令场所予以清退,并要求各场所永不录用。

  此规定一出即招来众多质疑。应该说此举,对娱乐行业扫黄工作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是细细琢磨真有不妥。首先,没有法律依据,卖淫嫖娼还不是犯罪行为,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即使是考录公务员,或者颁发律师执业许可,卖淫女也不在禁止之列。笔者在此摆下擂台,北京警方的做法,超越了自己的权限,应该被纠正!有不同意见者,敬请应擂!
上一篇:【擂台】新刑法再修改 七十五岁免死行不通 下一篇:【擂台】明年北京要开通立体公交
评论(3
1
0
参与人数:1
擂主:【擂台】卖淫女可以做公务员不能做舞女 越权规定将被纠正
支持擂主的观点
善者不辩
这是打击卖淫的一种新措施,这样从业登记,可以有效的管理制止,这值得提倡。不过就怕力度不够,成为一种形式。
2010-08-28 15:43:16
1
第三方的观点
反对擂主的观点
第三方观点 我要发表
善者不辩
这是打击卖淫的一种新措施,这样从业登记,可以有效的管理制止,这值得提倡。不过就怕力度不够,成为一种形式。
2010-08-28 15:44:02
月-如钩
对这些还不是很懂,让大家拭目以待吧。
2010-08-28 10:07:5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