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言】未来杜绝恶意拖欠工资 刑法将增设“欠薪罪”
2010-03-12 12:58:27 发表
每到年终岁尾,无论是广播电视报纸传媒,充斥我们眼球、鼓噪我们耳膜最多的是农民工讨薪的话题。有爬上楼顶意欲自杀的,有聚众阻断交通的,也有绑架工头不惜以身犯罪的。农民工讨薪路上洒下斑斑血和泪。据统计资料显示,仅2009年全国总工会共就为41万多名农民工讨薪9.9亿元。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农民工苦扒苦做却拿不到工钱?为什么那些欠人钱的雇主工头那么有恃无恐?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现实中,违反此规定的雇主,即使被查处也只需支付工资和赔偿金。而那点赔偿金对他们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侥幸的拖欠成功利益更大。这就使得一些不良顾主在面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干预时,他们往往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拖不过去了才挤牙膏般地兑付。由于打击力度不够,欠薪者的嚣张气焰得不到扼制,讨薪过程中的农民工始终处于劣势地位。
笔者预言,为彻底杜绝恶意拖欠工资现象,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将有可能将“欠薪罪”列入其中。它将规定雇主如不按时履行支付工资及雇佣合同责任,不完成年终到期支付款项的,最高罚款将提到最大额度。对采取转移资产、关厂逃匿等违法手段欠薪且情节严重者,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如此,将有效地震慑恶意欠薪者,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再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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