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言】基层民选成黑势力重灾区 未来将司法介入
2010-08-03 21:58:10 发表
基层民主选举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十七大在群众自治理论上有了新的继承和发展。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在最广大的基层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使村民、居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政治建设方向。
但是,在实行直接选举、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本应体现公民机会平等、共同治理的民主选举却成了黑恶势力的乐土和温床。在不少农村地区,家族势力、贿选,甚至暴力威胁候选人和选民使自己当选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在一些村镇,选举变成了恶势力之间比拼实力的角斗场。这种黑恶势力垄断下的选举具有高度的欺骗性,因为名义上他们当选后或者会“自己吃肉,百姓喝汤”地为当地村民办一些实事来收买人心,使得他们看上去似乎具有很好的民意基础,或者会采用家族辈分等手段为自己的非法当选辩护,但是,他们自己却利用公共权力攫取了本该属于百姓的利益,而且破坏了民主的游戏规则,侵蚀了国之根本,这是毫无疑问的。
显然,这种黑恶势力成灾的基层选举乱象不能姑息,而司法介入应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为了保证司法介入时不受到政治势力的干扰,司法部门将在基层实现独立,脱离地方层级的行政干预,直接向上级司法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通过司法部门对选举实行监督,对基层进行审查,并通过法制宣传使民众了解自己的民主权利和黑恶势力垄断选举的危害,能够最终使基层民主选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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